水土保持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起的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管理措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是生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是我们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今天四川水土保持公司的小编就来跟大家讲一讲水土保持的那些事。
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需提交哪些基本材料
1、申请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维护计划(报告或报告);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承诺书
4、生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文件。
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维持设施的自主检查。
1、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水土维修设施验收报告。在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验收报告。
2、明确验收结论。水保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完毕后,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方面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3、公开验收情况。除国家规定要求保密外,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其官网或其他方便公众了解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报备验收材料。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向水土保持工程审批机关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备案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证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相关法律责任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或个人未按实地调查成果文件编制的,未按强制标准编制的,伪造数据、资料或提供虚假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从事生产建设活动,依法应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依法不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合理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和管理水土流失。
未采取如下水土保持措施的:
(1)截水、排水、拦挡、覆盖等;
(2)将产生的泥浆存放在专门的消纳处或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含沙水流采取沉沙等措施后排放;
(4)覆盖开挖、堆填后形成的裸露土地,种植树木、种草、植被、开垦等。
(5)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的,依法应当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未制定或者方案未经批准的,责令限期重新办理手续的,过期不重新办理手续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水土流失不管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管理的,过期不管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管理能力的机构代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者承担。
关于水土保持的事情,四川水土保持公司在上述提到的这些事情我们都一定要知道,并且牢牢掌握清楚,这样才能做好水土保持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