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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 2021-10-25    作者:四川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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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四川水土保持编制公司知道,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存在很深的疑问,那么今天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主要了解一下水土保持设备验收的工作,快来看看吧!

(1)配套制度体系还未全面建成。

新修订的水保法律对水保设施验收作了进一步规定,但配套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并未及时跟进,在水土保持方案中,对措施设置有重大改变、措施设置有重大改变、建设单位自检、验收职责、水土保持监测资料使用、验收技术评价作用定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等问题逐步突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2)验收约束效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一是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重滞后。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部分项目在完成建设任务后长期试运行,致使设置的水土保持措施不能满足水土保持治理要求。

二是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未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经营,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四川水土保持

(3)验收管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一是部分建设单位的自查验收流于形式。有些施工单位对自我检查验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认真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查验收,自验材料一般由其他单位代理,自验结果缺乏科学依据,给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带来困难。

二是一些技术评估不能客观公正地做出正确评价。部分技术评估单位对水土保持评价工作没有认真进行,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的梳理,不能正确地提出改善和完善水土保持工程,推动项目水土保持达到验收标准的建议。有些技术评估单位谎报发现的问题,虚构评估依据,捏造评估结果,未尽到技术评估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三是验收组..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水利部探索并试行了验收组..制度,以进一步保持水土设施验收。就目前试办的情况来看,部分验收小组和..对..应承担的责任意识淡薄,未能充分发挥..在技术标准和规范中的把关作用。

(4)验收任务的界定有待进一步厘清。

有些验收主持单位和验收小组成员习惯于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的思维方式,错误地将技术评价与被验收单位混淆,将技术评价与主要验收内容混淆,将初步设计与验收标准相混淆,未结合水保法律对生产建设项目的要求和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中规定的建设任务进行审查核实,导致一部分未完全完成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或水土保持设施未达到国家防治标准的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5)验收标准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一是将验收标准单一化。有的把初步设计作为验收的..标准,有的只是看是否实施了水土保持措施,而没有核实其是否合格、是否具有规定的防病作用,还把评价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有无监督监督报告、未考虑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规划批复文件中对项目水土保持的总体要求。

第二,随意降低验收标准,尤其不能把法规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文件看作是刚性约束,当项目建设遇到困难时,却没有认真研究困难的规模、解决困难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并轻率地降低验收标准,会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甚至造成灾害。

以上就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了,四川水土保持编制公司希望大家在看完以后能够针对相应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有什么问题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