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范围:
丙级: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四等以下。)
地形测量:
1:5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60平方公里以下。
规划测量:
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 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
建筑工程测量:
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测量(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
水利工程测量:
中型、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矿山测量(矿区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
不动产测绘: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
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